海軍「蘭陽艦」改造為海巡艦適合嗎?

日前有民眾倡議希望海巡署接裝即將除役的海軍「蘭陽艦」改造為海巡艦,由艦隊分署操作強化登檢能力,這一項提議我們十分反對,海軍FFG-935蘭陽號飛彈巡防艦,前身為美國海軍諾克斯級「約瑟夫·赫韋斯號」,1971年4月24日成軍服役,1995年8月4日移交中華民國海軍成軍服役,至今已逾五十餘年的艦齡,先不說雷達武裝等是否還算先進,諾克斯級採用蒸氣渦輪主機,原理就是由鍋爐燒開水,再以水蒸氣推動渦輪產生動力,這裡的水蒸氣不是家裡燒開水的100度,是1200psi高壓高溫的過熱蒸氣,操作上具有一定的危險性。
已使用五十餘年的高壓鍋爐雖經過海軍細心的保養維護,但其安全性下降與相關設備的繁複程度都難以維護保養,該級艦每六個月要中繼維修兩個月,檢修管路是否有滲漏,維持輪機系統妥善,維護費用十分高昂,更換主機的費用更加昂貴,再造一艘新艦或許更可行,自海軍除役後要由艦隊分署操作實屬「創意」但毫無實行價值!
再者招募除役官兵來操作維護,海巡署4000噸級巡防救難艦表定船員為50人,諾克斯級戰備人數接近300人,若扣掉戰鬥裝備操作人員算百來人,這也超過新艦的編制人數太多,且海巡體系屬於公務人員,需要經過國家考試才能採用,而非為權宜的一艦接裝而晉任人員,這更加破壞海巡署的人員晉任、艦艇籌獲與任務規劃。
另外該倡議中提到由接裝蘭陽艦提升登檢能量,更屬於缺乏實務經驗的想像,大型艦艇在航行中彼此若太接近,兩艘艦艇中的水流會將艦艇吸引發生碰撞,這也是海軍演練整補時一再強調需要仔細測量與維持艦艇的距離,信號桅桿也要升上我航行受限的信號,並不是想像中佳勒比海盜式的由大艦靠舷登船臨檢,一般攔檢都是令其停船後以小艇載運人員登船,或是由直升機垂降登檢,這在歷屆的海安演習中都會演練這項科目,而蘭陽艦乾舷過高吊放小艇時間也略為過久,直升機甲板與機庫只能操作500MD直升機,並無載運特勤人員登船臨檢的能力!
綜合以上所述與海巡人員的安全顧慮,我們反對該倡議講得白話一點這個提議很「瞎」而我們還得這麼正經的寫一篇來反駁…更瞎…
(圖 / 管帶 文 / 劉學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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