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d.Kfz.124黃蜂式自走砲

東戰場上,一輛「黃蜂」10,5cm自走輕野戰榴砲,駛過一門被紅軍放棄的76mm M-1936 (F-22)榴砲。

「黃蜂」10.5cm自走輕野戰榴砲,正規程式為「十八年式10.5cm輕野戰榴砲,以二號戰車底盤裝載;特種動力車輛第124號」(10,5 cm le.FH 18/2 Fahrgestell auf Geschützwagen Pz.Kpfw. II „Wespe“ (Sd.Kfz. 124)),使用戰車底盤作為輕野戰榴砲的載具,除了具有越野的能力,另一個主要優點是,砲兵放列只要將砲車停放至指定位置,火砲即可發射。戰車底盤的履帶載具,一般較為鈍重,可承受火砲發射時的後座力,火砲即可免去一般牽引式火砲放列的繁複過程,反應時間極短,增加了接戰時更大的彈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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